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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表彰2023届毕业生中优秀本科生,激励经济管理学院毕业生努力进取、奋发向上,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根据上海体育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度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和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应届毕业本科生。

二、名额分配

市优秀毕业生比例:按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

院优秀毕业生比例:按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20%进行评选。

按照学校下达的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市优秀毕业生名额

校优秀毕业生名额

经济管理学院

8

34

优秀毕业生评选坚持宁缺毋滥原则,名额由学院按照专业进行统筹分配,并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三、评选条件

1.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原则上至少获得过一次学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优秀运动员奖学金。

3)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原则上至少获得过一次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

4)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2.上海体育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原则上至少获得过一次学业奖学金或优秀运动员奖学金。

3)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原则上应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优异

4)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5)2023年应届毕业生入伍、入选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获评院优秀毕业生不占各单位名额。

四、评选程序

1.优秀毕业生评定工作按照“学生申请、二级学院评审、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请于2023年4月14日17点前上交至辅导员处。

材料1:登记表(不改变原有格式和页数见文末附件

材料2: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制作成PDF

2.学院组织审核和评定,按照《2023年经济管理学院应届毕业生申请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见文末附件)确定初选名单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对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评审结果公示阶段以书面形式向评定工作小组提出申诉;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3.已被评选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称号:

1)毕业离校前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学术不端者;

2)毕业论文不合格、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者。

五、本办法由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4月10日

附件1:经济管理学院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附件2: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3:上海体育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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